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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昌市融媒体中心版权公告
时间:2025-05-08 12:24:33 来源: 阅读量:569

为保护原创内容知识产权,规范信息传播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金昌市融媒体中心(以下简称“本中心”)就版权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版权声明

1.本中心独立创作或联合制作的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、图表、数据、版面设计、融媒体产品等所有形式内容(以下简称“作品”),包括所属各平台发布内容,其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均归金昌市融媒体中心所有,受法律保护。

2.未经本中心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、改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中心原创内容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或歪曲原意进行二次创作。

二、授权使用

1.公益用途。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及个人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允许转载使用:

①完整标注来源(“金昌市融媒体中心”或作品发布具体平台名称)。

②不得篡改内容原意或进行片面截取。

③不得附加商业广告或盈利性信息。

2.商业用途。需与本中心签订书面授权协议,并按规定支付版权费用。授权范围、方式及费用请联系版权部门协商。授权申请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:

联系电话:0935—8319734

邮箱:jcsrmtzx8319591@163.com

联系地址: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92号

三、侵权责任

1.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中心作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,本中心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停止侵权、赔偿损失、公开致歉等。

2.如发现第三方平台或个人涉嫌侵犯本中心版权,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:

电话:0935—8319734

邮箱:jcsrmtzx8319591@163.com

联系地址: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92号

四、免责声明

1.合法使用范围。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本中心相关规定的前提下,用户可通过本中心官方平台(如“镍都金昌”客户端、“金昌发布”微信公众号、“看金昌”微信公众号、“金昌发布”新浪微博、金昌新闻网等社交媒体账号)浏览、分享作品,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或损害本中心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2.用户以投稿方式向本中心各平台提交的内容,视为授权本中心免费使用。如涉及第三方版权,由提交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。

3.本中心转载第三方内容时已注明来源,相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单位或个人如需使用第三方内容,请自行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。

五、附则

1.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金昌市融媒体中心所有。

2.本中心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需要修订本公告,修订内容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。 

金昌市融媒体中心

2025年5月8日

编辑:赵国慧

责编:康  津

监制:马丰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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