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指令公告 > 指令公告
金昌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公告
时间:2023-03-28 11:38:28 来源: 阅读量:2095

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防灾减灾、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。为做好全市工农业生产、防灾减灾、生态保护与修复、乡村振兴和保障重大活动等重点工作,有效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损失,金昌市气象局决定2023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和《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(2022—2035年)》相关任务,推进实施《甘肃人工影响天气“十四五”行动计划》等相关规定和《2023年金昌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》安排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开展增雨(雪)、防雹作业的时段:增雨(雪)、防雹作业时间为全年;

开展高炮防雹作业的地点:西大河、皇城、金川峡三大水库及黑土洼农场、东寨、六坝、城关、焦家庄、新城子、红山窑镇等地区。

开展增雨(雪)作业的地点:金川区北部防护林附近区域、汲汲泉保护区、永昌县全县(含流动作业)。

二、作业影响区域:金川区行政辖区范围内、永昌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和西大河、皇城、金川峡三大水库附近上游区域。

三、作业用武器装备及弹药: 37高炮、WR-98型车载式火箭、WR-98型增雨火箭弹、三七”防雹炮弹。

四、高炮人工防雹作业在全县境内8个固定防雹作业点实施;流动火箭人工增雨(雪)、防雹作业在符合作业条件的地点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,作业点半径为10公里。

五、在上述作业期间、作业区域内具备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天气条件时,将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,经过空域管理部门批准,向天空发射火箭弹,作业区域内的人、畜是安全的。望所在区、乡、镇政府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教育等有关工作,广大群众相互转告,并注意以下事项:

1、群众不得在高炮、火箭作业现场围观。

2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、火箭弹均属易燃易爆的危险品。因此,作业区内的单位和个人,如拾到故障弹或炮弹、火箭弹残骸,严禁自行敲打、拆卸、玩耍,以避免人员伤亡事故。并请立即报告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处理。联系方式及电话号码:

金昌市人影办:8213661

联系人:鲁澎学 18993509199

永昌县人影办:7526800

联系人:雷福成 18919350985

3、一旦发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意外事故和落地未爆炸的炮弹、火箭弹时,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该地点,立即报告所在乡镇以上政府、公安机关或人影办,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。

4、违反上述公告内容并造成事故者,责任自负,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
金昌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

2023年3月27日

编辑:赵国慧

责编:康   津

监制:马丰友


网站简介
版权说明
广告业务
联系我们
主管单位: 中共金昌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:金昌市融媒体中心
陇ICP备19001615-3号 甘肃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:62120180010 甘公网安备:62030202000185
新闻热线:0935-8219255 0935-8330092 技术支持:甘肃新媒体集团九色鹿技术公司